包頭市醫療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包頭市醫療保障局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機構名稱:包頭市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包頭市九原區建華南路勞動大廈5樓
聯系電話:0472-6980521
傳真號碼:0472-6169503
通信地址:包頭市九原區建華南路勞動大廈5樓包頭市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郵政編碼:014060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本機關機構職責、領導介紹、機構設置
2、本機關制發的規范性文件
3、《條例》和國家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1、網站公開:具體網址 http://www.267392.com
2、受理窗口查詢
窗口地址:包頭市九原區建華南路市政務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假日除外)
(三)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將在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獲取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機關提出申請。本機關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情況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申請方式
申請人填寫《包頭市醫療保障局依申請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對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詳細、準確,盡量采取便于本機關查詢的名稱、文號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請表可在當面受理窗口處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載電子版。申請表復制有效。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提出申請:
1、當面申請
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當面提出書面申請。
2、信函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收信人請注明“包頭市醫療保障局辦公室”,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通信地址:包頭市九原區建華南路市政務服務中心包頭市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郵政編碼:014060
3、傳真申請
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傳真號碼:0472-6169503
4、電子郵箱申請
申請人通過郵箱發送郵件至btsylbzjbgs@163.com提交申請。
(二)申請處理
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予以答復。如確需延長答復期限,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要件不完備、不準確、難以確定具體信息內容的,本機關將要求申請人補充或更正。具體答復方式如下: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本機關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本機關將依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